基槽(基坑)开挖就是设置管井井点降水,以利开挖人员和机械作业及土体装卸运输。顶层6.0m以内用长臂挖掘机开挖,七里建安开挖过程中坑内用小型装载机配合,将远离挖机的土方推至挖机的工作范围内。
基坑开挖方法因基坑土质不同而不同,根据经验,按路基土质类型,基坑开挖方法有以下几种:
硬土类包括土夹石、硬土、砂岩、风化石等,这类土质密实,自结合力强,可采用坑的办法开挖基坑。非雨季人工开挖不会塌方,不需坑壁支撑防护。
碎石类包括石夹土、碎石、填方土等,这类土质自结合力不均匀,稳同性较差,适应于挖小坑、局部支撑的方法。
流沙、高水位土质类宜采用钢筋混凝土防护圈进行施丁,类似沉井法。采用此法可节省木材,经济、可靠,便于施工。
坚石、次坚石类采用控制爆破法。当采用法兰盘支柱时,只需按要求钻孔灌注锚栓。
基槽开挖标高控制
(1)为了保证测设精度,在塔吊标准节上用钢尺一次丈量距离槽底的数值(建议是距离槽底的整数),作为基槽挖土标高控制的依据;
(2)土方开挖时测量人员随班进行控制,当土方开挖接近槽底标高时,为控制开挖标高,防止超挖少挖,在槽壁上每隔3米测设距槽底设计标高0.5米或1米的水平木桩或钢筋桩,桩顶面测定标高误差控制在±3mm以内,槽底水平控制采用撒白灰点法,白灰点上部应平整,其抄测标高误差±10mm,机械挖掘至槽底时预留部分土作为人工清土。
在软土地区开挖基坑(槽)时,还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施工前必须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,0.5~1.0m后,方可开挖。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回填完毕。
(2)施工机械行驶道路应填筑适当厚度的碎石或砾石,箱(板)或梢排等。地下水位应降低至基坑底必要时应铺设工具式路基
(3)相邻基坑(槽)开挖时,应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顺序,并应及时做好基础。
(4)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,应在打完桩后间隔一段时间,再对称挖土。在密集群桩附近开挖基坑(槽)时,应采取措施防止桩基位移。
(5)挖出的土不得堆放在坡顶上或建筑物(构筑物)附近。